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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乳山的一名农村孩子写信给某媒体,讲述自己中考因3分之差落榜了,市里重点高中针对农村的分数线是678分,他只考了675分。而同样教材同样的试卷,城里的学生只需要601分就可以上重点高中。这个孩子道出自己的心声:“我也好想当城里的孩子啊!”“现在我知道有人想尽办法把更多优质资源用制度设计的方式让城里的孩子优先享用,但我不知道如何改变这一切”。
山东乳山市公然对城市和农村的孩子区别对待,“想尽办法把更多优质资源用制度设计的方式让城里的孩子优先享用”,真的让人无语,让人心酸!可以说,许多农村学生面临和这名学生相似的困惑,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公平教育”。
教育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可看看现实,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屡屡有权贵造假,航模以及国家运动员加分考试等成为“用钱买证书”,录取通知书屡屡有假冒顶替现象。如果说这些不公平是“隐性规则”,今天,一个县级市竟然敢出台城乡有别的政策和文件,“一套试卷,两种标准”,政府公然为非公平行为保驾护航,教育不公平对社会的腐蚀,对“社会穷人”的挤压,令人痛心。
曾经,我们大胆实施“收费制”,收取“择校生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发展,也让一些有钱人、有权人乘坐“非公平的快车”,占用了本属于穷孩子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不公平的小口开了,时间长了,就可能出现更多不公平的大口。这两年,教育界屡屡爆出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与之不无关系。
现在,每每出现教育不公平的公共事件,都能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大众对教育不公平的忍耐已经达到了临界状态。
温家宝总理曾谈到“穷人教育学”:“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使教育体现出最大的社会公平,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圆上学梦。”“学校的大门是向人人开的。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真正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这就是穷人教育学。”“穷人教育学”的核心,更在于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将教育公平、制度公平发展,放在重要位置。
让更多农村孩子享受“公平教育学”的阳光,更要旗帜鲜明地纠正“非公平教育学”、“特权教育学”、“富人教育学”,要将之上升到违法乱纪的高度,严厉问责,既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强调教育公平和公正,那么凡是违反公正原则的就是违法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仅仅进行口头批评,走过场。
只有这样,“穷人教育学”、“公平教育学”才有希望得到真正的落实。 (雷泓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