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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和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的差异情况,或以中考、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位”。违反《意见》规定的地区、部门和学校,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估、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炒作“高考状元”不得行
按照《意见》规定,对高考试题和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将被明令制止,“不得报道各市(州)、县(市、区)、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等情况,不得依据高考成绩对考生个人进行炒作,不宣传‘高考状元’。”
而对于现在存在的统计公布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现象,以后也将被禁止,学校也就不能用升学率作为吸引生源的宣传手段。为减轻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高考压力,《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地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和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的差异情况,或以中考、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
暑假补课不允许
《意见》规定,学校要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对于随意侵占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做法要坚决纠正。
同时,《意见》指出“要区别不同层次的学校严格限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频繁考试,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及提升考试难度的做法”。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挂钩的行为将被制止,学校也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