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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正在酝酿2010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将在部分地区启用“校长推荐制”。(7月13日《成都商报》)
校长推荐制,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不过,在中国,“本意”不错但实行起来效果却很糟糕的制度,这些年来实在是不胜枚举,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往往忽视制度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环境中运行的。制度不错,但由于条件和环境不匹配,在实际运行中就可能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在笔者看来,“校长推荐制”如果在目前情况下匆匆推出,很可能会落入同样的命运。理由有三:
其一,目前的中学校长,主要还是由官员,而并非是由“职业教育家”担任的,这就决定了“校长推荐制”暂不可行,除非首先对中学校长的任命制度进行改革。
为什么呢?理由并不是职业教育家比官员高尚,而是因为,一旦职业教育家校长因为胡乱推荐而丧失了自己作为教育家的声誉,他就会从此丧失自己在社会上的立足之地,甚至连饭碗都找不到。但官员却没有这方面的忧虑,即便他声名狼藉,也无非换一个地方继续做官而已,并无太大损失,况且已经赚得盆满钵溢——这其中的道理,和原来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只顾自己发财,而不在意企业经营得好坏是一样的。
其二,在当前社会分化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实行校长推荐制,等于把校长放在火上烤。如果推荐普通百姓的孩子多了,则来自官员权力的压力、富人金钱的诱惑,如何抵挡?如果名单上尽是官家、富家子弟,难免会激起民怨。
其三,实行校长推荐制,相当于在高考这座“独木桥”之外,又搭了另一座通往大学的“独木桥”,在目前家长和学生心态都比较浮躁的情况下,校长推荐制很可能不会像制度设计者一厢情愿地想象的那样,成为“素质的竞争”,反而会变成校长“后门的竞争”。
总之,在中学教育的基本制度环境发生有利于实行“校长推荐制”的根本转变之前,“校长推荐制”应该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