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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教育部网站获悉,今年全国高考期间现场查获违规考生2219人。占实际参考人数的万分之二点三,高考违规率比2008年万分之二点六进一步下降,考风考纪总体良好。今日开始,各省(区、市)将组织高校陆续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教育部发出文件,全面部署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明确提出六方面要求。
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05年以来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全过程、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信息查询以及信访申诉的渠道和办法。所有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经有效公示确认无误后,方可按加分投档录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所有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 “六不准”要求。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高校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红黄牌”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二、平稳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改革。浙江、河北等16个省(区、市)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政策宣传,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投档录取工作,努力让每位考生清楚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有关省级招办要认真做好录取数据准备和模拟投档工作,及时为高校提供生源预测信息,高校要积极支持、配合改革试点省份相关工作,确保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改革顺利进行。
三、严格规范招生计划调整执行工作。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确需调整计划时,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征得主管部门和计划调入及调出地的省级招办同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使用调整计划时,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须面向全省生源,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未经省级招办公布招生计划,高校不得在该地区开展录取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招生服务工作。以考生为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结合录取工作不同阶段特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满意度。采取多种形式把志愿填报、录取政策、录取进程、录取结果、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信息及时告知每位考生。对影响和危害招生录取工作的不实报道,一经发现,要予以澄清,以正视听。进一步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耐心解释、及时调查、积极沟通、快速反馈,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