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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主要指标》。
该指标从5个方面、30个评价要点进行架构,围绕城乡办学条件均衡、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并按比例流动、公办学校控制择校生比例、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和学业负担监测评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指标》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每年15%左右的义务教育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等等。
《指标》将为各地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提供科学导向,为省级政府全面评价示范区及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绩提供科学依据。
2005年开始,江苏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82个县(市、区)通过了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达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江苏省根据自身特点,率先提出了"优质均衡"的目标,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