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岩告诉检察官,在10岁一次离家出走后,她就在一些姐妹们的介绍下开始在一些场所坐台卖淫。一年多的时间里,她换了几个地方,最近一次则是在市区一家茶社里做“小姐”。
检察官:第一次和别人发生关系是什么时间?
晓岩:不记得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检察官:你都从什么地方了解到的?
晓岩:(笑了笑)不就那样嘛,都是从网上看来的,网上那些东西挺多的。
检察官:希望这次回去后,跟着妈妈好好生活,以前犯的错误别再犯。
晓岩:……(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瞥了检察官一眼)
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接手这么多案子,这么小的孩子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席晨告诉记者,在以往审查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多是被胁迫,而像晓岩这么小年龄就出来坐台,让他们既惊讶也非常痛心。
席晨说,因为来自一个不健全的家庭,晓岩可能比同龄的孩子需要更多的保护,严格的管理并不是家庭教育的全部,家长应该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一些正常的防备以及生理知识应该在生活中提前对孩子进行灌输。他们之前受理的一些侵犯案件中,受害人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也正是由于父母没有时间照看,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除此以外,社会以及家庭也应对这些单亲子女更多关心。当孩子开始接触网络时,必须在家人或者老师的监管下。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吴明是一名大学生,其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导致其自食恶果的原因。在明知道对方是个不满14岁的少女仍与对方发生关系,一句“她是自愿”的辩解也挽救不了自己触犯法律的恶劣行为。
“我们希望,单亲家庭的家长们对孩子多些时间的交流,希望像晓岩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席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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