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9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日前针对大学生校外租房发出的“禁令”不仅可以确保学生安全,也有利于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可谓“一举多得”。
不少高校学生表示“不赞成校外租房”
清华大学传媒学院研究生赵鸣晖认为,校外租房的现象在本科生低年级学生中并不普遍,因为他们大多刚刚离开家,对校园生活充满好奇。本科生中高年级的学生以及研究生由于谈恋爱、找工作实习等因素,的确存在校外租房的情况。此外,由于校内宿舍晚上要定时熄灯,一些喜欢“开夜车”或不愿受约束的学生也选择在校外租房。
“我个人建议还是在校内住宿舍,因为在宿舍学习是一个人一生中比较难得的集体生活经历,而且在校内信息传递比较快,有利于个人长远发展。”她说。
北京大学英语系研究生刘瑾说,据她所知,系里去校外租住房屋的人很少,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人很珍惜宿舍的集体生活,另一方面也觉得在校外居住不安全。
对于在校外租房的情况,刘瑾认为,一些同学家境很好,对学校住宿条件不满意,有经济能力租赁校外住房,无可厚非。在北京大学,大部分学生每4人住一间宿舍,房间内没有独立的卫浴设施。本科生楼内已修建有公共浴室,研究生楼内正在改建浴室。新建的万柳校区有部分宿舍已有独立卫生间。刘瑾说:“当然,也有一些同学是因为与室友合不来而搬出去住。”
落实“禁令”应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宿
据王旭明介绍,目前我国基本没有因班级或集体住宿引发的意外事故,相反,学生在校外租房却频频出现煤气中毒、遭遇偷盗抢劫、被杀以及因孤独寻短见等情况。为此,教育部这几年先后印发了3份有关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按照通知精神,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我国多年来实践证明,组织学生按班级住宿是当前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有效方式。但是,他指出,目前我国有些学校还没有按班级住宿,还有些学校片面强调学生“自由意志”,没有落实住宿管理的有关政策。
王旭明强调,对这个“禁令”,一些部门和学校“不爱做”,但学生一出事还得找学校。与其学校出面处理不幸结果,还不如学校加强管理,预防在前。此外,他指出,“禁令”特别提出杜绝按学生的经济状况安排住房。一些学校按学生交费多少安排住宿是非常不利于学生成长的管理办法。
校外租房并非一纸“禁令”可以解决
也有人指出,教育部早在2004年就发出过类似“禁令”的规定,但最终却遭遇“搁浅”,可见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并非一纸“禁令”可以解决,还需探询更深层次的原因。
据了解,很多国家的大学住宿采取自愿原则,学生可在校园内住公寓,也可以在校外租住。
北京一所高校的刘姓学生辅导员指出,高校服务设施相对滞后于大众生活水平,独生子女在集体生活中的“水土不服”,以及恋爱同居、考试出国等,都是导致学生校外租房的因素,也是社会多元化在校园生活中的反映,值得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工作者研究。对于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来说,高校更应变“堵”为“疏”,创新管理手段,吸引他们真正参与并热爱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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