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7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教育部的这个通知,既是正本清源,又是拨乱反正。谁出的钱多,就住条件设施好的房子,这从一般意义上讲,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并没有什么不对。然而问题是这种等价交换不能移植到一切领域,比如具体到大学生的住宿,就不该这样做。这不是一个钱的问题,而是一个规矩。既然进了大学,做了学生,就必须按规矩办。
这几年一些高校在学生住宿问题上,走入了误区,分出了“富学生楼”和“穷学生楼”,这从容观上助长了“富学生”以钱论高低的“优越感”,人为地放大了贫富差异的鸿沟裂痕。教育部对“富学生楼”和“穷学生楼”说不,是对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和由这种价值观衍生出来的取舍的拨乱反正。大学是社会的道德高地,传道、授业、解惑,更应当旗帜鲜明,高扬主旋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
不能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不但指在学校中不能,也意味着不可以在校外租房。热衷于校外租房的学生乃至家长往往搬出种种理由,但是哪怕这些理由再振振有词,都只是小道理。小道理必须服从大道理,这个大道理就是学生就是学生,学生必须住学校的集体宿舍。这不是什么个人问题,不是“萝卜青莱”,可以“各有所爱”。
大学生按班级住宿,其意义也决不只是一个住宿的问题,而更是对学校管理的正本清源。近些年来,我们有些高校的管理确实一直在滑坡,甚至出现了混乱无序的状态。我们不能总是在两个极端间跳来跳去,不是把严格和关爱对立起来,就是把散漫和自由混为一谈,不是一管就死,就是一放就乱,总之是非此即彼。管理非小事,良好的管理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利于塑造严谨的校风,而且能在天长日久之中润物无声地潜移人、默化人,这对学生来说,是一笔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于细微处见精神,教育部的通知更贯穿着一个思路:大学应通过自身一套独立的价值判断来整合贫富差距的原初社会身份,使学生以平等的“大学生身份”在平等的心理起点上进行竞争。有一套独立于社会并重新整合学生身份的判断标准,这是教育公平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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