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10月1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向新闻界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据介绍,前几年,广东省一些地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比较严重。为了尽快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省委、省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全省拖欠教师工资由去年的14个市46个县总金额6.5亿元下降到目前的2个市7个县总金额1.6亿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曾明确指示,要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要求逐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确保教师工资发放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县级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原镇级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要相应上交到县级财政,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省对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通过调整各级财政体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广东省各级政府采取了有效措施消化拖欠教师工资。去年12月,广东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与各市签订了《广东省消化拖欠工资责任书》,要求各地实行首长负责制,明确规定各有关市在2000年底前兑现当年新欠工资,2001年底前兑现全部拖欠工资。为保证兑现工资工作的落实,2000年广东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亿元,2001年再新增5亿元,从财力上帮助困难地区发放教师工资。同时,责任书明确规定:凡未解决拖欠工资的县(市)、乡镇、单位实行四不准:1.领导一律不准出国;2.不准购买和更换汽车;3.不准新建、装修办公楼;4.不准用财政性资金搞项目建设(国债项目除外)。
广东省委、省政府明令,全省各地在今年10月底前必须100%实现教师工资由财政统发的目标。截至今年8月底,有4个地级市已实现100%统发教师工资的目标,全省教师工资统发占应纳入统发人数的44%。从最近检查的情况看,全省各市在10月底前可实现教师工资100%由财政统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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