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9月份开始,江苏泰州市教师工资将凭“信用卡”每月按时从银行足额领取,从而使乡镇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成为历史。
据了解,截至5月底,泰州市99个乡镇中有58个乡镇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拖欠教师工资总额达2976.11万元。为确保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泰州市做出明确规定:税费改革后,教师“人头费”由市(县)级政府统筹,凡预算安排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性经费和上级财政补助的工资性经费,全部纳入教师工资专户,不得挤占和挪用;学校“建设费”实行乡镇财政拨款和国家、省财政补助;学生的学杂费是中小学日常运转经费的主要来源,也应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同时,泰州市要求各级政府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加大农村乡镇、村办企业和私营企业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力度。征收的经费必须用于农村教育的投入。(张廷豹 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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