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是毕业生离校期间让高校头疼的事,它不仅意味着毕业生、高校和用人单位要多花费很多不必要的精力,而且使三者之间的互相信任蒙上了阴影。
今年,由于全球范围内IT行业出现萎缩,一些IT公司开始裁员。已经和这些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做梦也没有想到,还没有上岗,就被炒了鱿鱼。据有关人士透露,某公司已经和重庆大学的几十名毕业生签订了协议书,重庆大学报送了派遣方案后,此公司突然提出违约要求。他们给毕业生和学校的解释是,公司裁员,原来为毕业生提供的岗位已经没有了。如果毕业生坚持要来,他们也可以安排工作,但是,所安排的岗位肯定是毕业生不满意的。维护毕业生的利益,是高校的天职,但重庆大学得到的回答是:“学生是自愿的。”对人才如此不恭,出乎人的意料。很难想像,中国加入WTO以后,这样的公司如何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
应该说,今年的就业形势好于去年,特别是与IT业有关的人才需求增长很快,名校IT类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但是,在人才市场上,高校仍旧是卖方市场,用人单位更主动一些,高校和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时处于被动地位。协议书上规定,违约要缴违约金,但是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违约金的情况并不多,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提出诉讼,却欲诉无门。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对用人单位的行为加以约束。
面对这种现象的发生,有些高校主张把这些不守信用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以后不为他们提供毕业生信息。在人才市场上,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合理的市场行为应该靠科学的规范来加以约束。几年以后,随着高校扩招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如果按每年一次就业率为70%计算,到2005年,待业毕业生将达到75万。同时,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第二步战略布署的实施,社会也会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因此,要积极地解决就业过程中的纠纷,需要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互相合作,按照法制化的模式来探讨、解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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