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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考生要根据高等学校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和专业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虑、统一安排。知己知彼是正确填报志愿的基础,志愿不要偏高,偏高容易脱离实际,难以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也不要偏低,偏低影响将来的发展与成才。2008年某区文史类考生张某某,高考成绩613分,因考虑自身分数较高,本科一批只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因分数原因没能被人民大学录取。该生在本科一批征询志愿期间没有填报志愿,最后只能与本科一批院校失之交臂。
2.拉开梯度原则。
考生在同一批次内选报院校志愿时,相邻两个顺序志愿之间应有一定的“差异”。即第一志愿院校选定后,考生在第二志愿栏内选报的院校一般应是连续几年内生源不是很充足的院校,这种差异不是指两所院校录取线的高低不同或两所院校知名度的差异,而应该是两所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存在显著的“差异”。填报志愿拉开梯度有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考生如果按照这种差异选报志愿,排在后面的院校顺序志愿发挥作用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3.留有余地原则。
填报志愿要掌握好合理的梯度,在慎重填报第一志愿的前提下,填报第二志愿时不要集中于同一层次,应注意拉开档次。同时,做到有进有退,退是为了进,在专业上退是为了院校上的进,在院校上的退是为了专业上的进,要充分留有余地,以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2008年某区理工类考生孙某,高考成绩628分,因考虑自身分数较高,在本科一批填报了上海交通大学(A类一志愿)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二志愿),因分数原因均未被录取。
4.突出重点原则。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为六个批次、九个阶段进行,一个完整的志愿方案可能要涉及二十余所院校和几十个专业,要想每个志愿都能够发挥作用,提高志愿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面对众多的招生院校和厚厚的招生章程,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根据本人情况有重点地选读有关资料,设计与自己志向相一致又与自己估算的高考成绩相匹配的志愿方案。
5.志向决定志愿原则。
考生要明确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气质类型、能力状况等情况,确定自己的专业爱好,测定自己是内向还是外向,是动手能力强,还是善于动脑,以及组织管理能力、艺术修养、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是适合学习基础理论,将来从事科学研究,还是适合学习应用科学,将来直接从事生产或服务等等。确定自己适合从事什么职业,不适合从事什么职业,最后选择自己适合的专业。选报志愿是一个职业定向和职业选择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考生今后的人生道路,选择的志愿要符合自己的志趣,这样能激发自己的潜能,在今后事业发展的道路上更容易成功。
填报志愿的依据和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四大类刊登。未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志愿表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项,均以《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四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两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参考。部分院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尚未落实收费标准,所以未予公布;已公布的收费标准有些仍在落实过程中,因此招生院校的收费标准应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4)考生填写志愿表时,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考生在志愿表上填报的志愿代表本人的志向和意愿,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应保证志愿表上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因考生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军队、公安等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和军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提前本科院校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6)理工类、文史类招生计划,依次顺序为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A类录取院校、本科一批B类录取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
(7)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予录取。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并填报在志愿表的规定位置上。在同一个批次内,同一所院校一般只填报一次,重复填报一所院校没有意义,只能浪费机会。
安徽等省市能做到让考生知道自己实际高考分数后再填报志愿,天津为什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