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2009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知,指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须知”中指出,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我省往年要求学生主观题书写,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记者注。),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