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月10日起举行,与往年相比,有关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记者1月3日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随着研究生招生考试社会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加之受社会诚信环境的影响和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考生和社会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和网络手段作弊,作弊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为让我省2009年的研究生考试能够顺利进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该项考试已经进行全面部署。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求,各考点必须配合公安、宣传、卫生、通讯、机要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在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各考点须对考生进行了诚信教育,考试期间,各考点将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重点内容来抓。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30人,考桌前后左右间隔距离必须在80厘米以上,考点要将考生的图像信息打印到考生准考证、准考考生情况表和考场座次表(含考生头像、姓名、座位号)上,以方便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要求去核实考生、防止冒名、替考等舞弊事件的发生。在技术手段上,除采用考场视频监控、手机屏敝仪、隐形耳机探测器等技术设备外,教育、公安、工业与信息化、保密等部门还将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打击通过无线电和网络作弊的行为。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特别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来源:山西商报;记者 尹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