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26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八小学的学生在课堂上朗读课文。
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该政策将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形成城乡统筹的义务教育普惠制度,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发展教育是政府最重要的公共职责,保障政府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根本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百业待兴,经费短缺成为中国面临的严峻问题。中国财政制度经历了从“吃饭财政”到“建设财政”,再到“公共财政”的战略转移。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国家制定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党和国家领导人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
(一)确立政府教育经费占GDP4%目标中国是一个世界人口大国、教育大国,却是一个经济穷国。穷国办教育的最大困难是教育经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分管教育的领导与部门殚精竭虑,想方设法,在筹措教育经费的过程中创造了许多富有政治智慧的办法。
依据我国宪法和教育法,教育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教育是公共财政主要的支出领域,或者说教育财政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必须把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作为建设公共财政体制的重点,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进而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体制。
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美好愿景。早在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干部会议上谈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具备的四个前提时就指出:“经济发展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发展的比例失调,教科文卫的费用太少,不成比例,甚至第三世界的有些国家,在这方面都比我们重视得多。印度在教育方面花的钱就比我们多。像埃及这样的国家,人口只有4000万,按人口平均计算,他们在教育方面花的钱,也比我们多几倍。总之,我们非要大力增加教科文卫的费用不可。”
1983年初,“两会”之前,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中央政治局要求研究政府教育经费应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多大比例的问题。于是,中央专门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研究项目中制定了一个“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合理比例研究”的重大课题,由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王善迈教授等10多位资深教育经济学专家组成的课题组,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教育经费问题进行研究。当时专家们选择了39个对象国进行比较研究,其中包括15个社会主义国家。专家们按照统一口径收集了有关国家1983年的大量数据,克服了许多技术性问题,耗费了大量时间,到1985年通过了专家组鉴定。研究得出的最后结论是:按照邓小平提出的2000年中国人均GDP达到800到1000美元标准和当时的实际汇率计算,到2000年中国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应该是3.87%。这一研究报告被压缩成1000字,分别报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上的国家领导人。整个研究成果分别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