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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①报考兰州大学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硕士(J.M)联考的考生,到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②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MBA联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8年1月中旬,初试地点为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报考点指定教室。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复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重要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后有“※”者为国家重点学科;专业代码后有“●”者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别表示第一、二、三、四门初试科目的考试顺序。
3.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导师,指导导师在复试时确定。
4.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报到时审查。复试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单位或档案馆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考生在初试中,如初试科目有一门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6.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7.我校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规模的少部分专业,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调剂条件为:a.同时满足2009年教育部C线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最低要求;b.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在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8.从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单位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少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作为参考。
9.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10.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
11.从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研究生培养中,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起以促进学科建设为目的的招生指标分配体系,以激励创新实践为目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强化科学研究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导师负主责的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培养机制改革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是我校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专业学位、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培养机制改革后,建立起了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
①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培养费(100%),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培养费。博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总招生规模的90%(其中:一等占总招生规模的70%,二等占总招生规模的20%);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总招生规模的70%(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总招生规模的50%,二等占总招生规模的20%)。
②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统称“三助”。助教、助管助学金每个岗位每月750元,助研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硕士)、8000-12000元(博士)。
1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730000)
欢迎全国有志青年到兰州大学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