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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 依法治国: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二) 执法为民:1、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2、一切依靠人民。走群众路线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3、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我国,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政法机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法律规定变成现实,就是最好的执法为民。4、清正廉明,甘当公仆。
(三)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待。政法工作要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做到以下五个"坚持":1、坚持秉公执法。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4、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5、坚持廉洁办案。
(四) 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五) 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