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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真理和价值的关系(选择题和分析题)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用关系。价值由两方面构成:A.主体的需要和利益;B.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整个人类主体的根本利益是价值评价的最高尺度。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1)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3)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差异和矛盾,说明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之间具有矛盾性。这种矛盾性,一方面给人类的生活、活动造成了困难和困境;另一方面,这种矛盾的不断出现和解决又不断地推动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真理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人类活动的内在矛盾,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活动的内在要求。
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一般说来,这种调节总是要使价值服从真理,使需要服从可能,使暂时服从长远,使局部服从全局。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真理与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条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充分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坚持真理和捍卫人民利益的统一,尊重历史规律和无产阶级及人类解放的统一上,也充分体现在社会主义一要发展生产力、二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上。
★21.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重点分析题)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一是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二是就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三是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此,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一是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二是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三是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就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对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或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这两种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