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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家长在法院门前茫然无助
12名学生家长,通过正规途径将户口从河南迁到西安市,孩子们也都到西安不同学校学习,并依据相关手续通过了西安市200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但就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久,一个电话打碎了这些孩子的高考梦:他们的高考资格被所在区的教育部门取消了,原因是他们涉嫌高考移民。但回河南再报名参加高考已没了可能。孩子们怎么办?无奈之下,家长们将当地教育部门起诉到了法院。
昨日(5月15日,下同),被称为“高考移民第一案”的官司在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开庭。
【家长维权】
起诉西安灞桥区招办
昨天,11位家长起诉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案子在西安开庭。
“我儿子今年要在西安参加高考,但在通过高考资格审查后,今年1月29日,儿子却突然接到学校电话,说他不符合西安市的高招报名条件,高考资格被取消了。”学生家长曲女士说。
后来她得知,和她儿子遭遇同样结果的还有87名学生,都被取消了西安市2008年高考资格。
记者在她拿出的取消儿子高考资格的通知上看到,“依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200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中,查明你不符合‘在陕常住户口满三年’的规定,现取消你2008年高考报名资格。”日期是2008年2月27日,盖章单位是“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曲女士说:“西安市的教育部门认为我孩子是‘高考移民’,可实际上并不是啊,孩子符合西安市的高考报名条件。”
于是,她和其他11位家长联合起来,向西安市有关部门讨要说法,但没有单位出面恢复孩子们的高考资格。
因交涉无果,他们将下达通知的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及上级教育部门一并起诉到了灞桥区法院。“我们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这个通知。”曲女士说。
【案件起因】
众家长从河南迁入西安
孩子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皆因曲女士他们的户口迁移。
包括曲女士在内的12位家长,工作单位都在位于河南南阳的河南油田,前些年他们户籍也都在河南。
“我们位于南阳市城乡接合部,购物、医疗都不方便,所以油田职工经济能力达到一定条件后,大部分人都第二次安家,选择比较好的城市买房生活。”曲女士说,一些人选择了郑州、成都等城市,她和一部分人选择了西安。
让她最终倾心西安的理由还有,孩子正在上高中,要参加高考,她咨询西安市的教育部门,得知只要她在西安买房落户,孩子也能跟着过来参加高考,不会被当作“高考移民”受政策歧视。这一点,也是西安市许多房产商的招牌,到处宣扬。
在曲女士手里,记者看到了她曾熟读的相关文件。《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对高招报名如此规定:在陕西省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2005年9月1日后落户者);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高考。但在“报名条件”最后又有一行文字说明:“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西安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办法》里对高招报名条件规定和上面相同。
吃下这些定心丸,曲女士和其他同事决定到西安落户了。在购买房子后的2007年3月,她的户口经西安市公安部门许可,迁入西安灞桥区,不久孩子户籍跟着过来,同事们也先后来西安落户。
【庭审现场】
法庭激辩落户是否正常
“曲女士”们的想法落空了,他们还是接到了孩子不能高考的通知。在西安市,此次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共有88名。
昨日在法庭上,围绕孩子们是否符合西安市的相关高招政策,原告、被告双方展开辩论。
剥夺了孩子高考权的陕招办[2007]28号文件的确规定了在陕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学教育学籍在陕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该规定还称:“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在原告列举相关证据后,被告之一的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理人辩称,西安市高考报名文件关于“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规定,只限于“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再婚或原籍在西安”四种情况,不包含因买房或买户口等其他原因迁入者。
“孩子们的户口迁入不但非正常,他们在陕的学籍也未满三年,光这一点就决定了他们不能高考。”被告代理人说。
此说法遭到了原告律师反驳。原告律师说,对比省、市、区招办出台的高考政策可以发现,三者区别在于:西安市及各区县的政策比省里的政策更具体化了。另外,省招办的文件在列举因正常迁转在陕落户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特殊情况时,在“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后用了一个“等”字,表示列举未完。
让他认定“曲女士”们正常迁移户口的证据还有,陕西省公安厅曾专门就这些家长的户口迁移做联合调查,参与调查的一位警官认为,“我们给这些居民办理户籍是符合规定的,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