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事厅副厅长温兴生25日透露:湖北将规范单位的招聘行为,所有用人单位应退回未被录用者的简历。
(11月27日《武汉晚报》)
递简历求职成为当下找工作的重要环节。简历是招聘单位对求职者情况了解的第一窗口。精心做好自己的求职简历博取用人单位的第一好感已经是许多人的选择。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的简历常常成为找个好工作的条件之一。
众所周知,过去,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要求必须退还落聘者简历,所以,单位没有义务归还应聘者。本来应聘者是有权利要求要回简历的,可在“人才贬值”的当今,能够理直气壮地要求返回简历的人也不多。于是,用人单位除了在招聘时很牛气,对其简历更是漫不经心。他们常常声明“对于未录用者简历恕不退还”,有时还加上句“进入后备人才库”。实际操作过程中,招聘单位对落聘者简历的处理大都处于“随意”状态。一些招聘甚至将应聘者简历销售给社会上制作营销数据库的公司,让许多应聘者莫名其妙地收到许多令人心烦的“通知”,更为严重的是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这些数据弄虚作假、为非作歹。这不仅是不尊重,还可能造成伤害。
现在,湖北开全国先河,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退还落聘者简历。这事情虽然不像衣食住行那样关乎千万家庭,可确实让人感到一种温情。
当然,进一步的期待是,在现在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用人单位将个人求职简历当作重要材料妥善封管进行约束时,需要所有地方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对此进行行政规范,对未录用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应归还本人,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周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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