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太原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纳入高中录取条件,在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据悉,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时间统一为6月1日—6月5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每人一份的《太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形式为四种: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用200字以内的语言文字描述。二是基础性发展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五个方面进行A、B、C、D的等级评定,其中C等以上为合格。三是综合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综合课程的具体项目和原始学分。四是学科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学科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始成绩。
《太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将是2007年高中新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都要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建立并施行严格的公示、监督、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来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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