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0日转战南北
从3月初,我开始转战全国的招聘会。在上海,我看到了复旦、同济、华东师大等学校学生的硕士、博士的若干简历;在南京,我看到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的硕士、博士的若干简历;在北京,我看到北大、清华、南开、北师大等学校硕士、博士的若干简历……
当看到这些名牌学校学生的简历时,我深感自己手里的那份简历微不足道。我的简历只有几张纸,可凝结的是我寒窗苦读19年的汗水。但用人单位不看你的汗水,依旧会像甩垃圾一样甩出你的简历。我所投出的数十份简历,如同水滴滴在大海里,渺无音信。
2007年3月18日春雨打在脸上
今天下起了雨,我又回到了济南,参加在一所高校内举行的招聘会。招聘会上,一所职业学校在招人的宣传板上注明学历要求是博士或硕士,可旁边挂着一张白纸,用黑笔写着:“请各位女硕士不要再投简历了。”
半个小时后,我准备离开招聘会场。一家娱乐餐饮公司的招聘人员围了上来,他们问我要不要去做女公关。我苦笑了一下,把手头上的简历递给了他们。
消除“性别歧视”,亟须法规细则
近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2个定点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80%以上的应届毕业女生在求职过程中遭到过“性别歧视”。
早在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专家们认为,该公约的通过,为反就业歧视立法提供了依据。但是我国在反就业歧视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既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也没有具体相关部门受理。
接受采访时,屡遭“性别歧视”的女研究生王莉呼吁:“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推动并建立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并有详细的法规细则来保障。例如受害方可依据法律要求歧视方做出补偿,‘就业歧视公司’的名单会在社会上公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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