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问: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答: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⑴美术高中录取办法: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⑵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⑶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的录取办法相同。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结束。
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8 问:今年对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中学招收学生运动员有何规定?
答:凡符合《关于200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初中学段获全国中学生体育竞赛前八名,市级体育竞赛前六名,区县级体育竞赛前三名并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和市教委体卫艺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根据个人的意愿和条件,可选报国家级或市级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一所。
考生可跨区县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将所报考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在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栏”首位。
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列入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随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进行。
凡符合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生运动员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的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但体育成绩特别突出,且系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学生运动员,经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盖章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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