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军籍学员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军校目前按每人每年5300元的经费标准对学员进行保障,其中,学校每年按每人每月330元的标准为学员发放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
无军籍学员在校期间要统一着装,教学、管理与其他军校学员基本相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户籍管理按照军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后,并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8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5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学员可按规定报考军队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计划内研究生。
军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军校招生,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同时报考军校生和国防生,相当于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关系。军校在考生录取工作中,以录取第一志愿为主,一般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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