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为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考生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规定,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参加政审的男、女考生数量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的3~4倍确定。政审由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报考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空军工程大学部分考生的政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在省军区协助下组织实施。
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考生被军校录取后,经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学习和生活费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4所军校招收1000余名无军籍学员
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今年将继续从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无军籍学员,数量为1000余名。
据了解,军校无军籍学员的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与军校其他学员基本相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但没有军籍,毕业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今年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全部为大学本科。其中,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的学员毕业后主要补充到师以下部队医疗岗位,解放军艺术学院的毕业学员主要面向军队文艺团体和基层单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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