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分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宝供物流奖学金、彭瑞安奖学金、爱普生奖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一千元至数千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助困方式,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
第十九条招生机构: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四楼
邮编:510632
注:我校今年招生计划总数3800名,其中海外和港澳台招生1900名,内地招生1900名。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已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请考生查阅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计划(含分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科类、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收费标准等)。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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