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竞赛名称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 ⑷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竞赛的名称是: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9)关于自主招生的考生。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经我校考核、确认后,名单在高考前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备案。自主招生考生优先录取办法:①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②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者,学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③高考成绩在省重点线上,但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00%(不含100%)以下者,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专业。
10)关于推荐生。高考时推荐生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凡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专业录取;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110%调档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考成绩予以录取,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推荐生对象包括:①外地生源的推荐生(加分值为10分)。②上海生源(文科)推荐生(加分值10分);上海生源(理科)推荐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推荐生选拔测试,凡选拔测试合格者,享受推荐生待遇(根据选拔测试成绩,对合格者视测试成绩分别给予加20分、15分、10分)。③按照“东华杯”化学竞赛规程,对获“东华杯”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11)关于艺术类专业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与美术专业加试成绩的总和分(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美术专业综合总分折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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