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五、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1、学费:本校实行按专业收费,依据属地化原则,各专业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的标准为准。2006年文理科各专业收费在4500-5500元/年之间(其中建筑城规等专业6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15000元/年),舞蹈、美术、影视类专业11500-15000元/年(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
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
3、奖贷学金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设立包括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40余项。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大量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同时,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机制,困难学生按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招生监督电话:13132371850 (24小时)
七、申明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八、联系方式
本校招生网站和咨询电话将及时公布或查询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23)65102371 ,65102370
招生网站:http://www.cqu.edu.cn或http://www.zhaosheng.cqu.edu.cn E-mail:zhaosheng@.cqu.edu.cn
九、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招生委员会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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