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分数确定专业。
5、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软件工程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徒手画加试。
7、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本校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高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成绩占60%,文考成绩占40%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本校影视类、体育、舞蹈学专业的录取规定:高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0、本校招收的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1、本校2006年继续在重庆、四川、湖北、河南、山东、湖南等省试行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类专业、建筑城规、摄影等相关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均不能为零;表演、舞蹈等相关专业有身高要求,详情可查询重庆大学招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