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和类别
1、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为7200名。
2、本校2006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本校2006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四、录取原则
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省。
3、对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在招生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本校将用部分预留计划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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