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考研报名后录取及入校有关政策十分关心,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省研究生招生办有关人士。 问:研究生在录取上如何调剂录取?
答:招生单位对于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筹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将负责把考生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如第二志愿单位也不能录取,或考生无第二志愿,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有关招生单位进行推荐。
问:研究生分为哪几类?
答:包括非定向研究生、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生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
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待遇。还可接受用人单位生活补贴。在学期间可不转工资、户口关系。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不负责分配,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学校创收的经费或社公集资的自有经费培养。
问:考生对自己入学考试成绩有怀疑,可否查阅成绩或试卷?
答:如考生对某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怀疑,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由专人负责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的成绩,更不得查阅试卷。查阅范围是:漏登分、登错分、漏评分、加错分4种,对答题内容的评分不予查阅。
问:研究生复试有什么规定?
答:同等学力报考者,在通过初试后,在复试中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具体科目由其所报考的院校规定。博士生还要加试政治。入学后,硕士生还要补修本科段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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