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幼儿都有机会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是党和政府发展幼儿教育的基本宗旨和目标。在过去的10年里,基础薄弱的我国农村幼儿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0年全国农村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达到60%,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30%,多种非正规的幼儿教育形式在边远和贫困地区得到积极发展。
《幼儿园教育纲要》的颁布,为大面积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带来了新的契机。在培训资源缺乏的农村,带动幼儿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是建设县、乡中心园的重要目标之一。各地要依托县级示范园、乡中心园,建立以日常教研为主的县、乡、村、非正规教育点的多级培训网络,最大限度发挥其人才、设备、信息的资源优势,这是农村幼教培训行之有效的策略;要培养一支本县、乡、村的骨干教师队伍,承担本地实施《纲要》的探索、示范和培训任务,他们是培训网络的主要力量。由于他们是受训者和培训者的双重角色,会激发他们的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各级教育部们应为他们创造继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只有调动和发挥他们的作用,《纲要》才能在农村所有的正规和非正规的幼儿教育机构中得到切实贯彻。
要充分使用当地教育部门、中小学的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开展电视、录音、网络等形式的培训,使基层的教师也能接受中央、省级的《纲要》培训,同时应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帮助农村教师及时获得新信息。
《纲要》的培训,是以培养教师新的教育观和实践技能为核心的,提倡以实践为基础的参与培训方式,培训要尽量提供思考、发表、实践的机会,要经常开展教师之间或有家长参与的小组讨论、示范、角色扮演等,让教师自己体验和感受《纲要》具体内容和教育内涵。这种参与式培训,教师能获得成功感,增强实施《纲要》的信心和主动性,帮助教师具备多种能力。如:在实践过程中对儿童进行观察、记录、发展情况评价的能力,有适应儿童需要调整教育计划和行为的能力,利用资源的能力,与家长和社区合作的能力,反思、总结自己教育行为的能力等。 (中央教科所 王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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