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南京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图书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教育部将修订我国《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与会代表提出,在《规程》修订的过程中应强调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中小学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持证上岗制;学校图书馆(室)要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图书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通过局域网或因特网实现网上阅读;学校图书馆选购管理软件必须经过部级鉴定和省级推荐,统一采用CNMARC机读目录格式,遵守Z39.50通讯协议等。代表们还提出,为确保图书经费到位,应规定图书馆藏书每年递增不少于生均1册,每册不低于6元。
据悉,教育部将在参考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进行修订。新《规程》将在明年正式颁布实施。(沈霖 记者 赵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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