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安徽省休宁县五城小学郑自林、宁小宝老师如数拿到了他们当月的工资982元和800元。从今年起,这对夫妇就按时拿到了他们应得的全部工资,并收到了过去欠发的1万多元工资。这是休宁县3000多农村教师中的一例。
安徽省自今年9月份农村教师收归县财政发放以后,全省106个县的农村教师工资已实现了按时发放。并且有一半以上的县消化了往年的欠债。
安徽省有农村教师32万多,自1995年来,大部分县的农村学校都发生了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到今年8月份,全省共累计拖欠教师工资达9亿元。教师工资的拖欠严重影响了老师的积极性甚至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对此,安徽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认为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转变作风,认真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5月,安徽省首先在11个县进行了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发放的试点,9月份又在全省推开。省委省政府要求,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后,必须确保国家统一规定的固定工资、活工资、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的发放。目前各县财政部门统一在国库设立了工资专户,将当月收入首先划到财政工资专户,专项用于保证工资发放。为了保证工资的发放,安徽合理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划分县与乡镇的事权范围,重新核定乡镇财政收支基数。同时省财政还转移支付1亿元,支持县财政专项用于教师工资的发放。
安徽省还建立了教师工资发放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通报和按月举报。凡当月不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的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情况,说明缘由,并提出解决措施。对不能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挪用挤占教师工资资金的县,省里将停止拨付并相应扣回已转移支付的资金,并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蔡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