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若干高校实行了津贴制度,这是党和政府为提高教师待遇,尊师重教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党和政府切实履行科教兴国政策的一个证明。但是从目前一些高校实行津贴制度的作法来看,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为:
一、平均主义、论资排辈严重。津贴的评定不是教学科研的实绩为依据,而是以谁当教授、副教授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这种现象初看起来有一定的有合理性,即已经当了教授、副教授的教师是已经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已经完成了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所以评定津贴标准时应该算上过去的工作业绩。但是实际上,由于相当多的高校在评定职称时并不完全是工作业绩为标准的,甚至有些人就是弄虚作假晋升职称的,再以这种标准进行津贴评定进一步加剧了事先的不公平。另外以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进行津贴评定,不利于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大家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得好的不如干得差的,干得差的由于职称晋升的早仍然可以拿大钱,不需要把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
二、没有考核机制。尽管许多高校在津贴制度出台后都制定了一定的考核标准,但没有认真执行,或根本就不执行。比如南京某名牌高校制定了对不同档次的津贴的考核标准,最后根本就没有执行,甚至还出现了没有完成任务的教师提高津贴标准的怪现象,尽管在此之前该校的有关领导一再公开强调要有竞争、能上能下,但最后是只能上不能下。
三、分配机制中官本位特色严重。津贴评定中给予了干部各种优惠和工作量的减免,但在考核中却以各种借口为其不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开脱,以各种借口为他们提升津贴的档次。应该承认学校和系里的一些干部是为行政工作浪费了一定的教学科研时间,但他们在工作量上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减免,更为不公平的是,一些系的干部平时在各种创收活动中从来不以影响教学科研为由,但到了评定津贴时却以行政工作影响教学科研为由。然而群众提出既然行政工作影响其完成考核任务,你可以辞去行政职务时,没有人愿意辞去行政职务的。
现在工人有下岗,机关干部有分流,许多人生活水平并不富裕,国家拿出许多钱给高校,高校应该切实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水平,教师应该把精力放在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上,这才能对得起国家和人民。西方高校每几年就要对教师进行一次考评,没有一定科研成果和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就要解聘。我们的一些高校包括一些名牌高校却是非常“慷慨”,一些多年没有像样成果的教师过得却十分舒服,工资加津贴再加上各种创收机会每年年收入也列入我国的高收入阶层了(至少6万人民币以上),这种优厚的待遇可以说是世上罕见的。大概社会上的许多人并不了解高校中还有这种没有竞争压力的优厚待遇,如果知道,许多人一定会打破头来竞争这种岗位的。
其实国家对高校的人事分配制度早有政策,教育部近年来颁布的《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分配改革的若干意见》上写得明明确确:“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岗位聘任,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大锅饭”,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创设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各高校要加大学校内部分配改革力度,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教师法》也明文规定对教师的考核依据。但是,国家的这些政策和法律到了一些高校就成了一纸空文,或者是抽象落实,具体落空。(网友: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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