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教育厅了解到,云南在“九五”期间取得扫除青壮年文盲217万人的巨大成绩后,“十五”期间将乘势而上,计划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100万人,未通过扫盲验收的23个县要通过验收,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开展创建“无文盲乡村活动”,以巩固扫盲成果。
云南省提出,在继续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方针的基础上,明确新任务,研究新问题,完善新措施,保证扫盲工作的完成,加大扫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扫盲工作的认识。把扫盲工作与实践“三个代表”紧密结合起来,与广大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脱贫奔小康紧密结合起来。
在扫盲工作中,云南将坚持分类指导,已完成“扫盲”验收的地、县,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减、工作不停”,以开展创建“无文盲乡村活动”为突破口,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以传播实用技术带动学文化、学经营管理,做好巩固提高,降低复盲率。用民文扫盲的地方,还要继续开展汉文扫盲。没有通过“扫盲”验收的23个县,主要精力放在扫除青壮年文盲上。
各级财政要保证扫盲经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切实做到“三个增长”。认真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农村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扫盲工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不低于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的2%的比例安排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健全多渠道筹措扫盲经费的机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严禁挪用、挤占扫盲经费。(记者 杨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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