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人才的科目分为特科和常科。特科是不定期的临时由皇帝下诏举行的科目,常科则是定期举行且有具体名额和规定的科目。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根据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这是中国历史上岁举科目的开始。汉代察举的常科有孝廉、秀才、明经等,但实行最为普遍察举人数最多的还是孝廉科。
孝廉的意思是孝子和廉吏。古代将孝看成是立身之本,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而廉洁则是从政的基本道德规范,因此又说民有德行称孝,吏有德行称廉。汉代察举注重被举者的德行,而考察德行要靠乡举里选,故以推荐为重。但因举荐的德行依据“孝”和“廉”并无客观标准,缺乏严密的考核措施,因而极易导致营私舞弊,任人唯亲。一些地方官为培植私人势力,多举荐“年少能报恩者”,年龄较大的贤者反而弃之不荐。一些士子为获得举荐不惜弄虚作假,沽名钓誉,而人们又很难辨别那些作伪者表现的真假。为了革除长期实行察举制之后所出现的弊端,东汉时,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尚书令左雄建议改革察举之制,一是限制四十岁以上者才可被举,二是采用考试办法加以甄别,当时叫“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尽管遭到一些官员的反对,但最后汉顺帝还是采纳了左雄的建议。
以往察举孝廉至中央即任命官职,地方官的举荐为中心环节。左雄改制之后,在地方官推荐这个重要环节之外,又多了一个关键环节——考试。对于地方上以德行举荐上来的人,朝廷可以通过笔试考察人才来进行复核和筛选。举士不再等于举官,被举者若不能通过中央举行的考试,仍会被黜落。而考试的内容按被举者的来源和专长分成两类,儒学诸生考经学章句,即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和释义;文士吏员则试章奏笺表,即当时的各种应用文。前者考察经学水平,后者考察文学才华。这种将经学之士与文学之士区分成两类不同人才加以选拔的做法,是唐宋以后选举取士中经术与文学之争的开端。
常科察举中从纯粹推荐发展到推荐加考试,经历了两百多年的过程。这是在一再证明仅仅考察德行无法公正选拔人才之后,总结教训而采用的改革。东汉时有一民谣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这一民谣生动地反映出察举制下名不副实的情况,而实行考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弄虚作假的推荐。左雄改制将考试环节加入常科察举过程,而常科考试后来成为中国考试史上的主流,因此公元132年实行“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在中国考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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