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了有关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暂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省财政300万元的贴息经费指标已经下到省属各普通高校,这意味着山东省大学生将获得1亿多元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按特困生10%的比例计算,全省将有2万多名大学生可获得每人5000元的贷款。
为切实做好国家助贷款工作,力争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今年实现决定性突破,山东省要求教育、财政、银行和学校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坚决把这件好事办好,把这件大事办实。要求各高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高等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各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时,一定要刊登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内容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今年,如在《招生简章》中没有注明上述内容的,必须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予以补发。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凡经办银行发现高等学校不履行义务、不配合工作的,经办银行可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凡高等学校发现经办银行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按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的,高等学校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告。(宋全政 记者 陶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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