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案出台
――让困难生读大学不再难
19日,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案。据悉,这是继广东省已出台的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后,又推出的一项主要资助政策措施。
这份称为《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方案,共分6章、19条、其主要内容有:第一,助学贷款的范围和对象,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和研究生(不含在读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外国留学生);第二,采取无担保(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式、由广东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负责办理;第三,助学贷款的用途主要额度,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和研究生均可申请学费或基本生活费贷款,其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学校的学费或基本生活费收取标准;第四,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比例,省财政厅对全省地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第五,省内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省下达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学生在校期
间贷款个人承担的50%利息,省财政厅给予补贴。此外,《办法》还对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偿还、期限,助学贷款的利率、终止及助学贷款的管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从发布之日起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分布实施。(王可 赖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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