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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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高顿网校 作者:高顿网校 编辑:张蕤 2020-04-02 14:08:43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20〕1号)规定,现将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应为免冠、白底证件照,像素:178像素*220像素,jpg或jpeg文件格式)。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若网报系统中需要变更或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报名人员可继续在网报系统中交费,完成报名程序。并于5月11-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联系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上海注协”)处理照片问题。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拨打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上海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0年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上海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网报系统中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应当将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按要求进行提交审核。【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21-64223587(4月1-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试费用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

  3.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4. 根据本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2020年注会考试(上海考区)报名费用通过上海市公共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人员通过网报系统可自动跳转至上海市公共支付平台(公共支付平台建议使用: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Google Chrome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报名人员,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缴费确认表”自行打印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0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五、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综合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专业阶段考试

  2020年10月11日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2020年10月17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年10月18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三)会计、税法和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上海考区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有关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20年上海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9月15-30日、10月9-1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2020年12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0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附件:《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资格审核操作指南》

  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写后,请以下报名人员继续完成资格审核操作:

    一、首次报名人员

  (一)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1.第一步上传附件

  在网报系统中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第二步确认报名状态

  5个工作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若显示“资格审核通过”,则可以继续网上交费。若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本操作指南最后的特别提示进行操作。

  3.第三步交费

  网报系统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报名人员,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缴费确认表”菜单自行打印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二)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

  1.第一步上传附件

  在网报系统中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第二步确认报名状态

  5个工作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若显示“资格审核通过”,可以继续网上交费。若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本操作指南最后的特别提示进行操作。

  3.第三步交费

  网报系统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报名人员,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缴费确认表”菜单自行打印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二、报名系统中学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

  1.第一步发送电子邮件

  (1)电子邮箱地址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上海注协”)邮箱地址:ks@shcpa.org.cn。

  (2)电子邮件标题

  请写“网报序号+姓名+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未通过”。

  (3)填写基本信息

  请按照以下表格模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报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并写入邮件正文,或以电子表格形式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上传。

  网报系统 “资格审核未通过”

  注:网报序号为20开头的10位数字,位于网报系统报名信息表左上角,见图1。

  图1

  (4)上传附件

  请将学信网相关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图2、图3)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上传。

  2.第二步确认报名状态

  发送电子邮件5个工作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若显示“资格审核通过”,可在网报系统中继续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若仍然显示“资格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本操作指南最后的特别提示进行操作。

  3.第三步交费

  网报系统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报名人员,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缴费确认表”菜单自行打印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三、特别提示

  若报名人员已根据上述要求通过网报系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传相关附件5个工作日后,查询网报系统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请通过邮箱ks@shcpa.org.cn向上海注协提交问题申报,邮件标题请写“网报序号+姓名+问题申报”。由于报名考生众多,请按要求操作并耐心等待上海注协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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