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天津市及各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8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25.0%,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6.7%和21.5%,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5.0%和14.6%。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8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2.30~9.13之间,水质较好的是宁河区、红桥区、滨海新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河西区、和平区、南开区;同比变化率在-34.26%~102.63%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除红桥区外,其余15个区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同比恶化程度排前三名的区是蓟州区、静海区、河东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2~4.28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西青区、宁河区、北辰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宁河区、西青区、滨海新区,较差的后三名为河东区、河西区、和平区(见附表一)。
附表一:
三、各区水环境质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津政办发〔2018〕3号),根据2019年8月份监测结果,各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宁河区、西青区、滨海新区、北辰区、红桥区、宝坻区、武清区、南开区、蓟州区、河北区、津南区、东丽区、静海区、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
四、各区水环境质量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8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宁河区140万元、西青区120万元、滨海新区100万元、北辰区80万元、红桥区60万元、宝坻区40万元、武清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东区140万元、河西区120万元、和平区100万元、静海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津南区40万元、河北区20万元(详见附表二)。
按照有关规定,南开区和蓟州区不予奖惩。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