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今日发布“2019年1月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2019年1月份监测结果,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宝坻、武清、静海、南开、西青、红桥、滨海新区、和平、蓟州、河东、东丽、北辰、河西、宁河、津南和河北。2019年开年,宝坻武清静海三区先拔头筹。
1月天津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19年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77,同比上升29.9%;达标天数19天,同比减少4天;达标比例为61.3%,同比下降12.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增加4天。PM2.5、PM10、SO2、NO2、CO和O3浓度均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52.8%、28.6%、11.8%、21.6%、18.2%和3.2%。
PM2.5、PM10和NO2月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月均浓度81µg/m3,超标1.31倍;PM10月均浓度108µg/m3,超标0.54倍;NO2月均浓度62µg/m3,超标0.55倍。SO2月均浓度、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二各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1月,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5.74~7.13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排名较好的区为宝坻区、武清区和静海区,较差的区为河北区、津南区和宁河区。
注:1、排名按照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统计;2、综合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3、综合指数改善率负数表示同比改善,正数表示同比恶化;4、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均为µg/m3。
1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
一空气质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19年1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宝坻、武清、静海、南开、西青、红桥、滨海新区、和平、蓟州、河东、东丽、北辰、河西、宁河、津南和河北。
二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1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宝坻区140万元、武清区12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南开区80万元、西青区60万元、红桥区4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河北区140万元、津南区120万元、宁河区100万元、河西区80万元、北辰区60万元、东丽区40万元、河东区20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和平区和蓟州区不予奖惩。
附表
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