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天津市及各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8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20.0%,同比减少20.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15.0%,同比减少30.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1.0%、30.4%和22.5%,氨氮同比上升30.9%。
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8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83~5.16之间,水质较好的是蓟州区、滨海新区、静海区,水质较差的是南开区、河西区、西青区;同比变化率在-46.29%~169.9%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幅度排前三名的为静海区、宁河区、北辰区,同比恶化幅度排前三名的区是南开区、河西区、红桥区;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68~2.67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和平区、蓟州区、宝坻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东丽区、河西区、河东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蓟州区、宁河区和滨海新区,较差的后三名为南开区、河西区和西青区(见附表)。
经济奖惩情况对照8月份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140万元、宁河区120万元、滨海新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静海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河北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南开区140万元、河西区120万元、西青区100万元、东丽区80万元、津南区60万元、河东区40万元、红桥区20万元(详见附表)。
按照有关规定,和平区和武清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