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各区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从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着手,确保决定正式生效后,尤其是2018年春节假期各项规定全面落实。
《决定》中说明外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同时规定禁止生产、禁放区域销售烟花炮竹,违反者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做相应处罚。
万科新城社区居委会已经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微信、发放宣传单、环保局与北方网进社区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新规定。
在执法方面,市公安局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处警,对易私制私存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开展拉网清查,取缔“黑作坊”“黑窝点”。同时,加强网上买卖烟花爆竹行为和通过寄递物流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规违法线索。市安监局则将从严把好审批关口,在天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律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在审批过程中确保零售点与禁止燃放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居民也可拨打110积极举报。
本次万科居委会联合社区民警,在巩固原有宣传成果的基础上,向居民们进一步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安全意义和环保意义,使社区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万科新城社区居委会也会继续发挥基层宣传作用,积极入户宣传,争取人人知晓、全民遵守,切实为建设北辰文明城区做好铺垫。带领居民共同营造和谐、喜庆、清新的节日氛围,欢度新春佳节。
2018年1月18日
信息员:马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