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严管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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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环保发布 作者: 编辑:常青 2017-11-13 15:23:24

  ???11月10日上午,我市召开专题解读会,请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以及市建筑业协会、中铁十八局、建工总包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向新闻媒体介绍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

  攻坚行动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了,扬尘管控的各项措施落实的怎么样了?成效如何?建筑工地扬尘如何管控?特许施工范围、办理程序咋规定的?看看会上市建委是如何解读的。

  

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措施

  针对秋冬季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控,市建委总队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1.全面设立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要全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线性工程全面采取分段施工,并合理配置监测和监控设备。

  2.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治理标准。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要全面落实“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散体物料(渣土)堆放苫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

  3.强化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检测,必须取得尾气排放环保检测合格凭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持续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攻坚行动期间,市建委将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周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二是针对特许施工项目进行不间断拉网筛查,不留死角,确保全覆盖。凡是发现扬尘治理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特别是特许施工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特许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保持施工建设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

  

特许施工有关情况

  一、关于特许施工范围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7〕82号,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通知)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特许施工。目前,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心工程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民生项目可申请特许施工。

  二、关于特许施工办理程序

  项目需申请特许施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由市环保局汇总核实后,报市政府审批。

  市建委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审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市管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市建委提出申请;区管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后统一报市建委。市管项目、区管项目由市建委相关处室同志集体会商同意后,由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关于施工特许证明办理

  2017年10月1日、10月17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分别下发了《关于严格强化特许施工项目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津气分指函〔2017〕0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第二批特许施工项目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津气分指函〔2017〕84号),并下发了两批特许施工项目花名册。

  按照两份通知中的要求,市建委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特许证明办理流程。列入特许施工清单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施工特许证明》。区管项目,加盖区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市建委盖章备案(地铁项目报市建委交通工程处;综合民生类项目中供水、供热、燃气类项目报市建委公用处;其他项目报市建委重点工程处);市管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报市建委重点工程处盖章备案。未经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的项目一律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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