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环保局在配合环保部机动督察组对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中,发现一本市牌照的福田牌载货汽车存在冒黑烟情况,经对该车进行现场检测,确定其超标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400元。
4月5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该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调取该车排放检验信息,发现该车于2017年2月1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排放检测结果为合格。
通过分析该车排放检验视频监控及检测报告,发现天津市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在对该福田牌载货汽车排放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超标车辆通过环保检验的行为,市环保局已对该站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已暂停该站环保检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