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2017年3月22日至31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今年第二次大气专项执法交叉互查工作。
全市组成17个检查组,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邻区之间分别交叉互查。重点对各区钢铁行业、环保部“小、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017年第一季度大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露天焚烧问题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采取先暗查摸底、后明查核实的方式,强化暗查和突击检查,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提高互查透明度和震慑力。
互查工作期间,检查组将随时发现、随时向各区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各区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