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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高招办获悉,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范围的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将分三次填报志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
理工类、文史类:
第一次填报: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提前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2时),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含提前本科录取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7月27日至7月28日12时,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8月3日至8月6日12时,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艺术、体育类:
第一次填报:6月24日至6月26日12时,填报本科三批以上院校志愿。
第二次填报:8月3日至8月6日12时,填报高职高专批次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