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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1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培养的基本要求,今年天津市春季高考录取控制分数范围确定:普通类为206分,艺术类为200分。
2011年天津市春季高考各分数段考生分布情况如下:
普通类:520分以上32人,490分以上179人, 460分以上525人, 430分以上995人, 400分以上1667人, 370分以上2352人, 340分以上3047人,310分以上3704人,280分以上4337人,250分以上4881人,210分以上5412人。
艺术类:350分以上82人,330分以上117人,310分以上144人,290分以上195人,270分以上248人,250分以上302人,230分以上381人,210分以上451人。
在春季高考考试过程中,全市各考区进一步强化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舞弊事件,共处理违规考生20名,其违规记录记入考生的个人电子档案。
今年天津市春季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12:00前,逾期不再补报。
春季高考的录取顺序是: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普通类本科院校、普通类高职提前院校(专业)和普通类高职院校。录取工作将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为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的情况,招生院校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填报志愿的宣传活动。具体的形式为: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届时,各招生院校的负责同志将通过电话和网络同考生进行交流,介绍院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招生院校还将举办开放日活动,考生可以到招生院校现场了解院校的办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为考生全面了解招生信息,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提供参考。
填报春季高考志愿 注意如下事项1.凡春季高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公布的《2011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招生计划》及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
2.艺术类录取院校设有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各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2所艺术类院校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联考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3.普通类本科录取院校设有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有1个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提前录取院校设有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有2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录取院校设有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其中,第2平行志愿设有3所院校志愿。
普通类考生可以填报1所普通类本科院校志愿、1所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和4所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对于“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须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填写是或否,空白视为不服从。
4.报考外语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5.天津大学本科职教师资班只招收天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6.凡报考有专业考试要求的招生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否则影响所填报志愿的录取。
7.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考生须进行志愿确认,并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结合自己的文化考试成绩稳妥填报。
8.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天津市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秋季高考本科三批以上批次的录取。
为确保天津市春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高招办要求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生章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