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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查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2日,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须注意:
2011年5月12日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在学籍校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2011年5月12日前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且已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以非本市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学业考试。如在津继续升学,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凡持有效的《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在津工作期间,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在本市申请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应到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初审手续,经持证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交市人事局复核。经复核同意后,到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已在本市就读的台湾学生报考,须持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在津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在就读的初中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学业考查的考生须注意:
在本市就读的2009级(即八年级)学生和在2010年本市初中地理、生物学业考查中缺考的2008级(即九年级)学生,在学籍校办理参加生物、地理学科学业考查的报名手续;在本市就读的2008级(即九年级)学生,在学籍校办理参加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学业考查的报名手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尚在外地就读,需回本市升学的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参加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相应学科学业考查的报名手续。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到其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学业考查时间为5月21日。